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秋利, 浙江国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秋利:本院受理浙江国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武秋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2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