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褚红波,柳玉芹,褚红华,褚玉霞,褚红伟,刘怀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23民初25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怀军:本院受理原告褚红波、柳玉芹、褚红华、褚玉霞、褚红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经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3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