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赛男,张洪波,方亭亭,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鸡泽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亭亭:本院受理王赛男诉张洪波、方亭亭、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鸡泽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穷尽其它送达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及答辩期分别定于送达后的20日、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