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华华,单爱学,焦艳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单爱学、焦艳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华华诉你们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2号法庭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