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新革, 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市铭仁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成安县申明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91民初19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邯郸市铭仁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成安县申明物流有限公司、刘新革:本院受理原告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91民初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