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博大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市新科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邯郸市新科贸易有限公司、博大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邯郸市新科贸易有限公司、博大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