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州末末迪资贸易有限公司 ,藁城区杨东强商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1知民初841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藁城区杨东强商店: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末末迪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知民初841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人民法院]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2021年10月3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604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