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州末末迪资贸易有限公司 ,藁城区纪鹏电子商务服务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1知民初843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藁城区纪鹏电子商务服务站: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末末迪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知民初843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人民法院]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6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