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郎秋忙,石英砂,吴彦卓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126民初120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彦卓:本院受理原告郎秋忙诉吴彦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26民初120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石英砂款19000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希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