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夕申,董军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27民初362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军勇:本院受理原告许夕申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7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