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健, 威县威傲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33民初594号之一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威县威傲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健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2021)冀0533民初5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则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