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巩涛,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32民初1019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巩涛诉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32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