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静磊,李西西,黄静科,张波,赵蕾,白无瑕,白无暇, 河北南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506民初193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静科、白无暇、李西西、黄静磊、赵蕾、张波: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南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静磊、李西西、黄静科、张波、赵蕾、白无瑕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2021)冀0506民初193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