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建华,张联子,孟立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立江:本院受理常建华、张联子诉孟立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隆尧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