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辰彬,王伟,曹立卫, 巨鹿县零点网吧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503民初421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巨鹿县零点网吧、王伟、曹立卫:本院受理原告邢辰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503民初42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