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明强,祝苗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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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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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祝苗苗:本院受理原告贾明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