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占恒,王力英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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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力英: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占恒诉被告王力英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王力英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状主要内容:1、要求被告给付原告代其偿还李计增的4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