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静争,马兰,张秀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23民初17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兰:本院受理原告张静争与被告马兰、张秀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623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