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冯丽华,王桂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534民初1090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法院
内容
王桂峰:本院受理原告冯丽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34民初1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连庄人民法庭(原杨二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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