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丽华,王桂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34民初1090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桂峰:本院受理原告冯丽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34民初1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连庄人民法庭(原杨二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