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三黑,吴艳伟,魏军霞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艳伟、魏军霞:本院受理魏三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