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润华,纪向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84民初204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纪向兵:本院受理原告秦润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684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碑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