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磊, 莆田市磐玖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磊: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磐玖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方磊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