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翁玉英,黄逸民,高晶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逸民、高晶:本院受理的原告翁玉英与被告黄逸民、高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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