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左明富,韩超, 江苏盛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盛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海新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左明富、韩超:本院受理上诉人青海新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盛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左明富、韩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