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史金山,张秋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10民初1920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秋竹:本院受理原告史金山诉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110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