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大连闻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瑞新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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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瑞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大连闻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大连市金州区北山路68号民事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