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琳, 武汉智唯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苏州谦问万答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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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琳、苏州谦问万答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智唯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