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建国, 武汉经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武汉经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梁建国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