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红生,王海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青2822民初35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海玲:本院受理原告张红生诉王海玲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822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