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蕾,张洪亮,吴冬莲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洪亮、吴冬莲:本院受理原告张蕾诉被告张洪亮、吴冬莲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