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振东,张雷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302民初997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雷: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振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302民初99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张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郭振东借款本金20000元,并向原告支付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限你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