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文义,张国祥,孙立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9民终5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国祥:本院受理原告何文义与被告张国祥、孙立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民终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黄骅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