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建宏,胡斌,王寒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30民初64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斌、王寒丽:本院对原告高建宏与被告胡斌、王寒丽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30民初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次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