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鹏,陈少峰,张文清,高伟,李国新, 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雄县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民抗77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少峰、于鹏:申诉人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诉人于鹏及原审被告雄县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少峰、张文清、高伟、李国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据法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民抗77号民事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