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真苇,李东风, 阳明(临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民终2558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东风: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真苇与被上诉人阳明(临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李东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2021)冀04民终2558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