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满城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07民初207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满城支行诉被告梁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07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的主要内容:被告梁静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满城支行截止到2021年5月11日的逾期透支本金37866.77元、利息6247.02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885.58元、消费手续费468.65元,合计46468.02元,及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透支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日利率按万分之五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