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苑少锋,张军秀,张浩,苑军霞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冀0634民初180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军秀、张浩:本院受理原告苑少锋诉你们与苑军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苑少锋就(2021)冀0634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