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广州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更,刘俊敏, 北京佳兆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永清县润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清县丰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0)冀10民初83号
案由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刘俊敏(LIUJUNMIN):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佳兆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永清县丰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广州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清县润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更、刘俊敏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民初83号案件广州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状。广州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2020)冀10民初83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北京佳兆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永清县丰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