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康贵卯,苏振锁,尹博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民终9192号,(2020)冀0109民初3946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博博、苏振锁: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康贵卯、苏振锁、尹博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且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民终91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9民初3946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88元予以退回。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