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盛宗超, 唐山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市开平区硕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铁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冀0203民初75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铁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山市开平区硕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铁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唐山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宗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冀0203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唐山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于2021年10月20日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答辩和举证期满后,本案即移送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