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冯波,李长宾,顾国峰,第三人-, 秦皇岛市山海关食品厂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冀0302民初8517号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内容
顾国峰:本院受理原告冯波、李长宾诉你和第三人秦皇岛市山海关食品厂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302民初851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冯波、李长宾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西港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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