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炬, 河北瑞和玻璃钢有限公司 ,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1181民初75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九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潘炬: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北瑞和玻璃钢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181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