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彦龙,孙红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1003民初4995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红玉:本院受理原告李彦龙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03民初4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