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建军,刘瑞华,张志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冀1003民初169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瑞华、张志伟:本院受理原告钟建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1003民初1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