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铭浩,徐英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324民初118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英帅:本院受理原告李铭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324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木井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