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洪峰,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32民初1277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峰诉被告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532民初12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