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玲娟, 固安县锦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冀1022执659号之一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固安县锦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玲娟与固安县锦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1022执65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资产评估报告(致远评报字(2021)第33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报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对查封财产进行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