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双芹,李双文,刘建平,刘建民,李小妮,刘建军,刘爱珍,李兵虎,李仁虎,李香珍,李香芬,李香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02民初871号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双芹、李双文、刘建平、刘建民诉被告李兵虎、李仁虎、李香珍、李香芬、李香英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通知李小妮、刘建军、刘爱珍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已审理终结后,原告刘建民就(2021)冀0502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02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及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