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朋,颜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82民初2636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颜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朋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82民初2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