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禹硕,李雨曦,李雨晴,丁文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83民初1835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文赛:本院受理原告丁禹硕、李雨曦、李雨晴与被告丁文赛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83民初183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丁文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丁禹硕自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抚养费6000元(500元×12月);二、驳回原告李雨曦、李雨晴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丁禹硕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